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一〇七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1年12月24日
上一条:农业农村部:“十四五”着力打造生猪、家禽两个万亿级产业
下一条:“习近平的2021”: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实实在在造福人民 |
返回列表 |